苏州道路照明设施在为路面提供良好的平均亮度的同时,却无法避免在路面上的某些区域产生很低的亮度,因而,在这些区域中,障碍物与路面之间的对比值低、阖值对比高。同时,如果视场中出现大的亮度差别,会导致眼睛的对比灵敏度下降,并会引起所谓的瞬时适应间题,以致于不易觉察出在那些较暗区域中的障碍物。因此,为了保证路面上各个区域里的点都能有足够的觉察率,就要求路面上的平均亮度和最小亮度之间不能相差太大。由此就提出了影响觉察可靠性的另一个评价指标,也就是亮度总均匀度,它定义为路面上最小亮度和平均亮度的比同的亮度总均匀度对显示能力也有很大的影响 。
即使在相同的路面平均亮度情况下,道路的亮度总均匀度越高,显示能力RP就越大。 比如在平均亮度同样为2cd/m2 的前提下, 当亮度总均匀度为0.2 时, 显示能力RP仅为55%; 而当亮度总均匀度增加到0.4时, 显示能力RP会上升至80%。因此,在道路照明中不仅要满足一定的路面平均亮度,还必须要保证有足够的亮度总均匀度。
当驾驶员驾车在路面上行驶时,如果在其前方的路面上反复地出现亮带和暗带,即所谓的"斑马条纹效应”,这种效应对千在这个车道上行驶的驾车人来说,会感到很烦躁,这个问题涉及到人的心理, 并会危及到交通的安全。 因此,为了减弱这种干扰,就必须限制沿车道中心线上最亮区和最暗区的亮度差,从而提出了影响驾驶员视觉舒适感的评价指标,即亮度纵向均匀度,它是在车道轴线上最小路面亮度和最大路面亮度的比值。